2009-10-28 16:28: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新華網北京10月28日電(記者 劉暢 陳鍵興)國臺辦發(fā)言人范麗青28日在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說,大陸方面歷來重視維護臺商合法權益,臺灣的“捷安特”“統(tǒng)一”“哥弟”“BENQ”“名典”“自然美”“宏碁”和“旺旺”等八件商標已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她表示,2002年至2009年9月底,臺灣在大陸的商標申請量為72658件,商標注冊量為46850件。截至2009年9月底,臺灣在大陸擁有有效注冊商標62925件。
她說,2006年,國家工商總局先后出臺了《關于制止和查處侵權假冒臺灣水果行為的通知》《關于加大臺灣農產品商標保護力度促進兩岸農業(yè)合作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要求在商標審查、異議裁定和爭議裁定中,要依法制止以不正當手段搶注臺灣農產品知名商標的行為,加大涉臺地理標志和農產品商標的保護力度,保障臺商合法權益。除此前臺灣媒體報道“阿里山”“梨山”等在大陸被搶注為商標外,近幾年來并未發(fā)生過嚴重的臺灣知名農特產品商標被搶注的案件。
她表示,關于“阿里山”等商標被搶注案件,大陸有關部門已依法作出了裁定,及時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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