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將過去的2009年,網絡爆發(fā)出的強大輿論力量令我們由衷敬畏。
假如沒有網絡,“躲貓貓”、“70碼”的謊言可能仍在散布,“臨時性強奸”、“釣魚執(zhí)法”的真相可能被繼續(xù)掩蓋;
假如沒有網絡,抽“天價煙”的房管局長、質問記者“替誰說話”的規(guī)劃局長可能仍舊身居高位、春風得意;
假如沒有網絡……
有網友感嘆:“請允許我感性地喟嘆一聲:互聯網真好!它像一縷陽光,只要曬到的地方便長不了毒霉。”誠哉斯言!
致敬,互聯網!致敬,3.38億中國網民!
真相,在網絡輿論的拷問中浮出水面
網絡標簽:“躲貓貓”
事件:2月12日,因涉嫌盜伐林木被羈押于云南省晉寧縣看守所的李蕎明意外死亡,死因為“重度顱腦損傷”。當地警方隨后通報稱,其受傷原因是放風時和獄友玩“躲貓貓”撞在墻上所致。
警方的解釋引發(fā)了網絡輿論的強烈質疑。當日的網絡跟帖就超過3.5萬條,至2月22日下午,相關網頁已多達70余萬個。一時間,“躲貓貓”成為2009年第一網絡名詞。
結果:2月27日,檢察機關公布“躲貓貓”事件調查結果:李蕎明系被看守所內牢頭獄霸以玩游戲為名毆打致死。
8月1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故意傷害致李蕎明死亡的張厚華、張濤、普華永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同日,昆明市嵩明縣法院作出一審宣判,晉寧縣看守所原民警李東明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刑二年;蘇紹錄犯虐待被監(jiān)管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網絡標簽:“70碼”
事件:5月7日晚8時許,“富家子弟”胡斌駕駛三菱跑車在杭州繁華街頭與朋友“飆車”,將正在穿過斑馬線的25歲青年譚卓當場撞死。
次日,杭州市公安局通報稱,初步判斷案發(fā)時肇事車速“約每小時70碼左右”。這一說法與目擊者“受害者被撞飛5米高、20多米遠”的描述反差巨大,引起網民強烈質疑?!?0碼”隨后成為最熱的網絡新名詞。
結果:5月14日,杭州市公安局向媒體發(fā)布交通肇事案鑒定報告,認定事故車在事發(fā)路段的行車時速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間,且肇事車輛多處經過非法改裝。杭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承認當初“70碼”的說法“不妥當,不嚴謹”,代表公安機關向社會道歉。
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
網絡標簽:“臨時性強奸”
事件:6月10日晚,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qū)善璉派出所兩名協警邱某與蔡某帶剛參加完高考的陳某與沈某一同出去吃飯。席間,陳某不勝酒力,待晚飯結束后已醉得不省人事。邱某與蔡某趁陳某醉酒無意識、無反抗能力,在賓館內先后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
10月19日,湖州南潯法院就此案作出判決,稱:“考慮到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事前并無商謀”,給予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兩被告人各入獄三年。
結果:10月30日,一位網友在天涯社區(qū)等BBS上傳了一篇題為《“臨時性強奸”,祝賀又一新名詞誕生了》的帖子,對該判決提出質疑。一時“臨時性的即意犯罪”在網上引起熱議,網民紛紛猜測這一既無法律來源又無條款依據的新名詞,是為了給兩名協警脫罪而特意編織的說法。
11月6日,浙江省高級法院經過審查,認定該案“原判確有錯誤,量刑畸輕,應予糾正”,要求湖州中院對該案提起再審。目前,該案已進入再審階段。
網絡標簽:“釣魚執(zhí)法”
事件:10月14日,剛到上海上班幾天的18歲青年孫中界路遇一年輕人強行攔車,請求幫助,孫中界“一時好心”搭載了他。但車才沒走多遠便進入執(zhí)法部門的“伏擊圈”,“乘客”扔下10元錢強踩剎車。孫中界被認定為“非法營運”,遭遇扣車加上巨額罰款。孫中界激憤之下,用菜刀剁掉自己左手小指以證清白。10月16日,媒體報道孫中界的遭遇,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10月17日,上海市政府要求浦東新區(qū)政府迅速查明事實,將調查結果及時公布于眾。
10月20日,浦東新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公布調查報告,稱孫中界涉嫌非法營運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并無不當,不存在所謂的“倒鉤”執(zhí)法問題。這一結論引發(fā)網絡輿論的激烈批評。
結果:重壓之下,浦東新區(qū)有關部門再次重啟調查。10月25日,調查結果公布,確認孫中界遭遇“釣魚執(zhí)法”。
12月7日,上海市監(jiān)察局分別對浦東新區(qū)副區(qū)長陸月星和浦東新區(qū)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局長吳福康作出行政警告處分。
【責任編輯: 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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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臨汾新聞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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