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wǎng)訊 根據(jù)國網(wǎng)、省、市公司《關(guān)于開展反事故措施落實自查和督查工作方案》要求,洪洞縣供電公司把開展反事故措施落實自查工作為8月下旬到11月上旬安全工作的重點來落實。
首先,公司成立了以經(jīng)理為組長的反事故措施落實自查領導組,具體負責此項活動的組織、部署、檢查、落實工作;其次,制定了《反事故措施落實自查活動實施細則》,明確部門、班組、供電所的責任,把自查項目落實到班組、落實到人;三是要求分管領導要深入一線督導此項工作的落實;四是制定了反事故措施落實自查活動進度表,實施自查人、自查情況、督導人、完成日期閉環(huán)管理;五是實行反措落實周五匯報制,要求各部門、班組、供電所周五12點前將自查活動匯總報運檢部,由安質(zhì)部匯總后,下午4點前報臨汾公司運檢部。(楊吉中 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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